园区各单位:
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函〔2016〕28号)及《关于做好2017年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7〕13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每年按时参加公需科目培训(评中级需要连续近4年培训,评高级需要连续近5年培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认定中级职称的无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为确保我区专业技术人员顺利进行职称申报,经与长沙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协商,特委托长沙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举办长沙经开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请各单位人事部门协助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长沙经开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或人事关系档案在经开区,已取得初级职称或中级职称,未来计划申报中级职称或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7年8月1日—8月21日(工作时间)。
地点:长沙经开区管委会综合楼104办公室
三、收费标准
费用标准为195元/年/人(物价许可证长A—0104,含书籍、培训、考试、证书等费用)。
四、公需科目培训课程
1、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素质与实践能力提升》
2、2016年:《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
3、2015年:《信息化能力建设与信息安全》
4、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
5、2013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低碳经济》
五、报名方式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积极组织培训人员报名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报名表》(见附件),于8月1日至21日到长沙经开区管委会综合楼104办公室(前期区人才中心代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缴费(多人报名参训的单位,可委派一名代表报名缴费),同时将培训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csjkq@163.com。
六、培训时间、地点
1、2017年的公需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素质与实践能力提升》培训时间暂定为: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地点在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同时请关注长沙经开区人才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jkrqc.com)通知。
2、补往年公需科目的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地点有可能不在经开区)由长沙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虽然可以补报往年的,但8月25日只举办2017年公需科目培训,所有报名参加往年培训的,由长沙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另行通知时间、地点。
(二)请及时登录长沙经开区人才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jkqrc.com/)查看相关通知,按规定时间报名并参加培训,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三)培训时,已参加过培训有继续教育证书的带好证书,第一次参加培训无继续教育证书的请切记携带近期彩照1张,并在反面写上公司名称及本人姓名。
(四)培训时,请于培训当天8:30前到达培训地点并按要求签到。
(五)培训结束后半个月内,将通知领取继续教育证书,请关注长沙经开区人才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jkqrc.com/),按时间要求领取并妥善保管。
(六)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培训,概不退费。
八、联系方式:0731-84020836
长沙经开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