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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长沙经开区人才网 时间:2025-06-16 作者:长沙经开区人才网 浏览量:

园区各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5〕2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园区实际,现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长沙经开区”)2025年度职称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长沙经开区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

二、申报方式

(一)长沙经开区2025年度初、中、高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模式。

注意事项: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附件1《资格审查材料目录评审材料一》)和业绩评审材料(附件1《业绩评审材料目录评审材料二》)。资格审查材料线上线下均须提交,网上提交时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业绩评审材料仅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

(二)网上申报途径具体如下:

1.申报人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界面,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注册账号后登录,选择“首页-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或注册“智慧人社”APP后登录,选择“人才人事-职称申报”,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附件2)进行申报,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2.用人单位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单位网厅界,https://ggfw.rst.hunan.gov.cn/neaf-ui/#/login,注册账号后登录,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附件2)完成材料初审、形式审查等工作。

注意事项:(1)企业注册时,统筹区选择“长沙县”,业务类别选择“专家项目、职称、继续教育申报”,审核单位:选择“主管单位”,选择单位请务必填写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待注册账号完成后,选择“首页-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审核树配置-审核层级配置单位确认”进行审核路线建立确认

(2)企业在初审时,根据申报人员情况选择“审核通过”或“退回”;慎选“审核不通过”(本年度无法再次申报参评);初审后根据按规定进行公示并上报至“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用人单位线上要做完初审、公示、推荐上报三步才能成功提交。

(3)企业线上完成审核、公示、上报后,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经档案托管部门线下形式审查(长沙经开区管委会政务大厅6号窗口)后可提交纸质资料,申报职称认定的人员完成线上流程后无需档案托管形式审查。

三、申报与评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 间

1.高级职称

个人线上申报、企业线上审核和线下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7月1日-7月25日;

2.中级非工程系列(如农业、自科)

个人线上申报、企业线上审核和线下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7月1日-7月25日;

3.中级、初级工程系列(农业、林业等除外)

个人线上申报、企业线上审核和线下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8月11日-8月29日;

(二)提交地点及联系电话

长沙经开区管委会(三一路2号)行政楼406室,联系电话:0731-84020027、84020836。

注意事项: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均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请务必在上述时间内尽早提交纸质资料,过期不候。

四、职称认定

(一)初任类申报条件

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可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认定职称。初次认定职称为:

1.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可认定“员”级;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可认定“助理”级;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可认定“助理”级;

4.获双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认定“助理”级;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认定“助理”级;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的,可减1年),可认定“中级”;

6.获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认定“中级”;

7.博士后出站后在我区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或企业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

拟认定职称系列及分支专业见《各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附件4)

(二)初任类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表》原件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可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提供原件核对,收取复印件。如只有学位,则可不提供学历证明);

3.《年度考核表》。(其中,中专认定“员”级提供近1年;大专认定“助理”级提供近3年;本科认定“助理”级提供近1年;双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认定“助理”级无须提供;硕士学位认定“中级”提供近3年;博士学位认定“中级”无需提供);

4.原则上须提供缴纳长沙市养老保险(从申报当月往前推算)记录等印证工作真实性凭证,申报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原则上需保持一致,若不一致,请提供情况说明。

5.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上申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证书、证件和业绩成果等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呈报至长沙经开区管委会行政楼406室

五、职称评审

(一)评审类申报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参评级职称(申报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

(1)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2)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参评中级职称

(1)专科、本科学历,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2)硕士学历或双学士学位,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3)获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参评副高级职称

(1)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合格出站后;

(2)获得博士学位,取得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3)获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长期(满15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

(5)获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4.申报参评正高级职称:

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二)评审类申报材料

1.《资格审查材料》装订1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附件3):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学历证书验证结果(原件);

(4)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资格证书查询证明(国有企业评定的职称、外省评定职称还需提供参评的评审表或评定文件等证明材料);

(6)任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合同复印件(复印件);

(7)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复印件);

(8)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原则上须提供三个月及以上连续缴纳长沙市养老保险(从申报当月往前推算)记录等印证工作真实性凭证,申报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原则上需保持一致,若非一致,请提供情况说明。

2.《业绩评审材料》装订1本(单独胶装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附件3):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必须双面打印,每份单独胶装)。

(2)个人述职报告一式3份,1份装订在评审材料中,另外2份单独胶装放入档案袋。述职报告需经申报单位审核真实性并加盖骑缝章。述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教育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业绩成果、个人荣誉等。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原件);

(4)代表作原件及复印件(均单独胶装);

(5)其他论文原件(复印件);

(6)业绩成果材料;

(7)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8)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

(9)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证明(原件)。

六、评审申报资料要求

(一)时间要求

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的有效时间为材料报送截止日2025年8月29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5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二)初级申报材料要求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学历证书验证结果(原件);

4.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6.个人述职报告一式,需经申报单位审核真实性并加盖骑缝章。述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教育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业绩成果、个人荣誉等;

7.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原件);

8.业绩或成果材料;

9.《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

注意事项:序号1-8胶装成一册,序号9单独胶装,均须双面打印。

(三)中、高级论文、著作要求

1.申报正高级职称,在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的本专业专著、合著(第1作者或注明本人牵头编写章节)或译著(独立作者)1部以上;

(2)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第1作者),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1作者);

(3)提供1篇由本人撰写,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省级主要媒体公开报道且不少于10000字的本专业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

2.申报副高级职称,在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合著(第1作者或注明本人牵头编写章节)或译著(独立作者)1部以上;

(2)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1 篇以上(第1 作者);

(3)长期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以提供1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本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

3.申报中级职称,提供1篇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3000字的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4.其 他

(1)代表作论文须在原件封面和复印件上分别标记“代表作论文”字样,不装订,复印件2份,复印内容包括:杂志封面、论文所在章节的目录及文章。

(2)申报参评人员除提供代表作论文外,还提供了其他论文的,请自行复印1份(杂志封面、论文所在章节的目录及文章)并统一装订在评审材料中,不需提供原件,不超过3篇。

(3)所有论文必须是担任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后发表的申报参评专业的论文。其中,外语论文必须提供中文翻译件和该论文公开发表的佐证材料,否则不作为参评有效论文,同时面试答辩不予出题。

(四)业绩成果材料

1.申报参评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可参考湘职改办〔2018〕25号文件等要求提供业绩成果材料。

2.业绩成果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能有效证明业绩成果取得的时间、承担的角色和产生的效益、效果。其中项目成果需提供证明本人任职(角色)及获得认可的相关材料,获奖情况需提供标注本人姓名的相关获奖证书材料,科研课题需提供立项证明材料、结题证明材料及标注本人名字的相关人员名单。无证明佐证材料的业绩成果,评审时不予认可。

3.所有业绩成果材料及佐证材料复印件需所在(送审)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特别提示:参评人员根据通知要求提供与申报专业丰富、详实的业绩成果材料;缺失业绩成果材料支撑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五)继续教育等要求(作为加分项)

计算机(数字技术)应用能力、外语、继续教育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在职称量化评审环节赋予一定评价分值。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每学时不低于45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必须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高级职称评审时需要近5年(2020-2024年)参加继续教育,其中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为2年(2023-2024年);中级职称评审时需要近4年(2021-2024年)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只有达到上述中高级职称对应的年限要求才能作为权重项得分或作为加分项加分。高级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参照《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附件2)在线上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到长沙经开区管委会行政楼406办公室开具。

(六)年度考核要求

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重要内容。高级须提供任现职以来近五年(2020-2024年)的考核登记表,中级须提供任现职以来近四年(2021-2024年)的考核登记表。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考核签章日期需为当年底或次年初。

因涉嫌经济或其他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及职称申报晋升的,执行《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湘纪发〔2022〕3号)相关规定。

七、评审材料填写及装订要求

(一)表格填写要求

1.《评审表》封面单位名称,应填写单位全称,并注明“长沙经开区人事代理”,如“***公司(长沙经开区人事代理)”;

2.分支专业须对照《职称申报专业明细》进行填写;

3.真实性审核责任卡的单位和部门意见栏,要求签署“情况属实”,不得签署“同意申报”。

(二)材料装订要求

1.所有表格需双面打印,不得随意调整表格原有格式。

2.关于论文专著,须将本人代表作品进行折叠或标记;提交多篇论文的,须在代表作封面粘贴“参评论文”封面页。

3.所有评审类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最多不超过2袋,申报参评副高级职称的评审材料限1袋,申报参评正高级职称的评审材料限2袋(有2袋材料的请在材料袋醒目位置分别标注2-1,2-2)。超过规定袋数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档案袋正反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号码)、所在单位、申报参评系列、职称名称和材料目录;档案袋底端应写明申报人姓名、专业及所在单位;档案袋背面需填写并粘贴《长沙经开区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附件1)。

4.关于职称档案袋,中级职称工程系列不要求使用专用档案袋(但要求是纸质、耐用、正规),中级职称非工程系列和所有高级职称均须使用专用档案袋。

(三)资料审查要求

1.所有复印件都需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已核,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字样,审核人须落款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2.提交申报资料时,须同时提供各项证书原件,经核对后,当场予以退还。

八、申报审核流程及材料要求

高级职称申报审核一般包括个人申报、单位初审、档案托管部门形式审查(限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外包人员),长沙经开区党建工作局形式审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形式审查、评委会组建单位复核等环节。中级职称申报审核一般包括个人申报、单位初审、档案托管部门形式审查(限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外包人员),长沙经开区党建工作局形式审查、评委会组建单位复核等环节。

各系列(专业)职称下设分支专业、申报条件、评审材料要求、职称评审委员会信息、相关表格及操作指南等,均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专题专栏”-“长沙职称”-“职称评审”栏目查阅下载(http://rsj.changsha.gov.cn/ztzl_0/cszc/zcps/zcpssbzy/)。

(一)畅通申报渠道。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参评人员须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劳动关系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要求营业执照注册区域和档案托管地都在长沙经开区),具体流程为:个人申报→单位初审→档案托管部门线下形式审查(长沙经开区管委会政务大厅6号窗口)→长沙经开区党建工作局线上线下形式审查→市人社局专技处线上线下形式审查→评委会组建单位复核。

劳务派遣性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从用工单位申报,由档案托管部门会同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共同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其中,凡被事业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未纳入编制内管理的佐证材料。评审表及所有评审材料复印件须由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档案托管部门三家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初审。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公示工作。

1.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须对申报人的所有材料认真审核,通过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详细比对学历、社保、职称等情况,查询核实项目、论文、奖项等材料,核对确认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结果等事项。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相关审核人员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

2.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年度考核结果、服务基层、工作业绩、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评审表》、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该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该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接收。

3.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公示结束后,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意见及签名,并加盖公章。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

(三)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中,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材料,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主管部门或市州形式审查及呈报意见”栏内注明审查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形式审查时须重点审查申报人的学历、社保、职称以及公示情况,并建立诚信档案记录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列入个人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点参考依据。

(四)材料复核。评委会组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等负责,复核合格者进入评审程序,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申报参评并及时告知。负责复核的部门应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人。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评委会日常办事机构材料复核意见”栏内注明复核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

相关单位进行审核时,还需重点比对申报人通过线上和线下两个途径提交的材料是否一致,如不一致,确定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予以沟通更正。

九、评审监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及我省职称评审监管实施办法,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年度评审期间,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开展职称巡查,通过现场监督、查阅资料、质询、约谈等形式加大监管力度,对评委会的职称政策执行、参评材料审查、评审评议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自主评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条件标准和相关规定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根据抽查情况、群众或舆情反映较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查。凡违反政策规定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收费标准

2025年度职称评审(包括面试)费用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要求收取。

1.高级职称评审费为600元/人(含200元面试费);

2.中级职称评审费为215元/人;

3.初级职称评审费为110元/人。

(二)其 他

1.职称通过人员由省人社厅核发电子职称证书。职称审定全部流程走完后,申报人可在“智慧人社”APP上自行下载打印职称证书。

2.职称申报相关政策、具体业务经办系统操作指南可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专题专栏-“长沙职称”-“职称评审”栏目查阅下载(http://rsj.changsha.gov.cn/ztzl_0/cszc/zcps/zcpssbzy/)。

附件:1.职称评定相关表格

2.职称网上申报评审系统相关操作指南

3.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4.各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

5.网上申报部分终审机构与分支专业对应表

2025年6月16日


附件1.职称评定相关表格.zip

2.职称网上申报评审系统相关操作指南.zip

3.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要求.zip

4.《各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pdf

5.网上申报部分终审机构与分支专业对应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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