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77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函〔2021〕19号)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现将2021年度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长沙经开区”)职称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满足其一即可)
1.人事档案在长沙经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
2.在长沙经开区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可提供参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与工资流水作为佐证)。
二、资历要求
(一)初任类
1.初级职称初任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专毕业满3年;
②本科毕业满1年;
③双学士学位毕业当年;
④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2.中级职称初任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硕士毕业从事专技工作满3年;
②获得博士学位当年。
3.副高级职称初任资格:企业博士后2019年12月1日后出站,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认定副高级职称。
(二)评审类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参评中级职称:
(1)本、专科学历,取得初级职称满4年(即2018年1月1日以前取得初级职称);
(2)硕士学历或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职称满2年;
(3)获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即2019年1月1日以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未获得初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根据其从事专技工作时间,在满足相应系列(专业)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由民营企业考核推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专技工作6年以上;
②大学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专技工作7年以上;
③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专技工作9年以上。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参评副高级职称:
(1)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合格出站后;
(2)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满2年(即2020年1月1日以前取得中级职称);
(3)获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中级职称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长期(满15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
(5)获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 年;
(6)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未获得中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根据其从事专技工作时间,在满足相应系列(专业)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由民营企业考核推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技工作6年以上;
②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技工作12年以上;
③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技工作13年以上;
④大学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技工作13年以上;
⑤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技工作15年以上。
3.申报参评正高级职称:
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担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即2017年1月1日以前取得副高级职称)。
三、相关说明
1.政工系列中、高级职称均实行“考评结合”,申报政工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必须通过专业考试后,才能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2.经济、会计系列初、中级实行“以考代评”;副高级采取“考评结合”,必须通过专业考试后,才能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一般采取评审方式。
四、申报资料要求
(一)时间要求
1.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2021年9月30日及之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材料,也不接受其申报参评。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技人才(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申报参评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1年12 月31日)。
3.个人申报参评材料的有效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1年度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二)学历要求
1.规定学历指国家教委承认的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按规定的学制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准予毕业所获得的学历。各种进修、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作为评审职称学历依据。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参评职称。
3.后续学历毕业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含)前,但毕业证尚未颁发的不能作为参评学历依据。
(三)论文、著作要求
1.申报正高级职称,在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10 万字以上的本专业专著、合著(第1作者或注明本人牵头编写章节)或译著(独立作者)1 部以上;
(2)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3 篇以上(第1作者),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 篇以上(第1作者);
(3)提供1篇由本人撰写,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省级主要媒体公开报道且不少于10000 字的本专业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
2.申报副高级职称,在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合著(第1作者或注明本人牵头编写章节)或译著(独立作者)1 部以上;
(2)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1 篇以上(第1 作者);
(3)长期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以提供1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本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用工作实践中的发明专利、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软课题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开发标准作为其专业代表作,替代论文要求。
3.申报中级职称,提供1篇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3000字的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4.其他
(1)代表作论文须在原件封面和复印件上分别标记“代表作论文”字样,不装订,复印件2份,复印内容包括:杂志封面、论文所在章节的目录及文章。长期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申报参评人员,如提供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工作研究文章、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发明专利等的,需在封面标记“代表作”并由单位审核盖章。
(2)申报参评人员除提供代表作论文外,还提供了其他论文的,请自行复印1份(杂志封面、论文所在章节的目录及文章)并统一装订在评审材料中,不需提供原件,不超过3篇。
(3)所有论文必须是担任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后发表的申报参评专业的论文。其中,外语论文必须提供中文翻译件和该论文公开发表的佐证材料,否则不作为参评有效论文,同时面试答辩不予出题。
(四)业绩成果材料
1.申报参评工程系列高级职称可参考湘职改办〔2018〕25 号文件等要求提供业绩成果材料。
2.业绩成果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能有效证明业绩成果取得的时间、承担的角色和产生的效益、效果。其中项目成果需提供证明本人任职(角色)及获得认可的相关材料,获奖情况需提供标注本人姓名的相关获奖证书材料,科研课题需提供立项证明材料、结题证明材料及标注本人名字的相关人员名单。无证明佐证材料的业绩成果,评审时不予认可。
3.所有业绩成果材料及佐证材料复印件需所在(送审)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五)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等要求(作为加分项)
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论文不作为参加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即有无上述材料都可以参评。但在评审过程中,会作为工作学习业绩内容赋予一定的评价权重,设置为权重项一般分别为3%,设置为加分项一般分别为总分值的3%。
1.外语加分要求:
(1)参加全国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省线合格标准。
(2)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3)参加托福考试(简称TOEFL)、雅思考试(简称IELTS),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4)参加大学六级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5)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及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或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
2.计算机加分要求:
(1)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高级3个模块合格,中级2个模块合格。
(2)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3)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具备相应的计算机水平。
3.继续教育加分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每学时不低于45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必须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咨询电话:0731-85063092、85063781。
(1)参评高级职称,需要提供近5年(即2016年至2020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只需提供2年);
(2)参评中级职称,需要提供近4年(即2017年至2020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3)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参评高级到长沙市职改办开具;参评中级到长沙经开区职改办开具。
(六)年度考核要求
根据湘人社发〔1999〕37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其任现职以来每年的年度考核结论均须为“合格”以上。高级须提供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如2016-2020年)的考核登记表,其中至少有一个年度须为“优秀”等级,中级须提供任现职以来近四年(如2017-2020年)的考核登记表。
(七)相关事项
为提高职称评价的准确性,自2017年起,高级职称评审一律设置业绩述职面试环节。主要考查参评人员的业绩成果及参评论文代表作情况,重点核实论文的真伪、业绩贡献的真伪或参与程度、业务水平和能力的高低等,面试时间一般为8-10分钟。
五、申报材料
(一)初任类申报材料
1.《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一式两份(每份单独胶装);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学历证书验证结果(下同):
(1)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
(2)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需提供有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亭新建西路37号,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或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教育街11号,咨询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出具的纸质学历认证报告。
注:办理学历认证一般需要携带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因各种学历认证办理时长一般为3-12天不等,请提前办理。
(4)技师/高级技师,须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联网查询结果(登录网址http://222.240.173.83/hunanweb/front/FrontAction!showIndex.action打印)。
4.两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背面用正楷字体注明单位 姓名)。
(二)评审类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每份单独胶装)。
2.《资格审查材料》装订1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验证结果;
(5)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6)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3.《评审材料》装订1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个人述职报告一式5份,1份装订在评审材料中,另外4份单独胶装放入档案袋。述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教育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业绩成果、个人荣誉等。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3)奖励证书复印件;
(4)代表作(原件);
(5)其他论文原件(复印件);
(6)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7)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
(8)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
(9)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六、申报审核流程
(一)诚信参评。职称申报参评实行告知承诺制、追溯追责复核制。申报参评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报的资料承诺真实、准确、有效,所有信息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学术成果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按相关要求记入诚信档案。
(二)个人自审。专业技术人才须诚信申报参评职称,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准确、有效,且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参评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并加按手印。
(三)单位初审。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公示工作。
1.单位须对申报人的材料认真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查询认证学历、奖项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证明确认任职年限等。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服务基层、工作业绩、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评审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
3.公示结束后,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及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核查。区职改部门按照评审要求对参评人员进行资格核查,合格者进入评审下一环节,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评审。
(五)形式审查。市职改部门将对中高级职称参评人员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须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六)材料复核。由评委会对申报人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等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进入评审程序,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申报参评。负责复核的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评委会日常办事机构材料复核意见”栏内注明复核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
七、资料填写装订要求
(一)表格填写要求
1.《评审表》封面单位名称,应填写单位全称,并注明“长沙经开区人事代理”,如“***公司(长沙经开区人事代理)”;
2.分支专业须对照《职称申报专业明细》进行填写;
3.真实性审核责任卡的单位和部门意见栏,要求签署“情况属实”,不得签署“同意申报”。
(二)材料装订要求
1.所有表格需双面打印,不得随意调整表格原有格式。
2.关于论文专著,须将本人代表作品进行折叠或标记;提交多篇论文的,须在代表作封面粘贴“参评论文”封面页。
3.所有评审类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最多不超过2袋,申报参评副高级职称的评审材料限1袋,申报参评正高级职称的评审材料限2袋(有2袋材料的请在材料袋醒目位置分别标注2-1,2-2)。超过规定袋数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号码)、所在单位、申报参评系列、职称名称和材料目录;档案袋底端应写明申报人姓名、专业及所在单位;档案袋背面需填写并粘贴《长沙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
4.关于职称档案袋,中级职称工程系列不要求使用专用档案袋(但要求是纸质、耐用、正规),中级职称非工程系列和所有高级职称都必须使用专用档案袋(专用档案袋可自行前往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购买。)
(三)资料审查要求
1.所有复印件都需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已核,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字样,审核人须落款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2.提交申报资料时,须同时提供各项证书原件,经职改部门核对后,当场予以退还。
八、注意事项
(一)申报费用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规定:
1.高级职称评审费为600元/人(含200元面试费)(代收);
2.中级职称评审费为215元/人。
(注:只收现金,请自备零钱)
(二)申报受理
1.申报时间:高级职称材料呈报时间截至2021年8月27日,初、中级职称材料呈报时间截至2021年9月10日,过期不予受理。提交材料需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因考虑到申报材料可能存在准备不全或未达要求的现象,需留出修改完善的时间,请尽早报送材料。
2.受理地点:长沙经开区管委会综合楼203室(星沙三一路2号)。
3.咨询电话:0731-84020027。
4.职称评定相关文件、表格等,可登录长沙经开区人才网查询、下载。
5.对通过评审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核发电子职称证书。“智慧人社”公众号上可自行下载打印职称证书,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可查询证书信息。通过的中级职称人员可在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书信息;通过的初、中级职称可在长沙经开区人才网(www.jkqrc.com)查询证书信息。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职改办
2021年7月15日
附件:1、湖南职称表格(2021年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