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根据《长沙县人民政府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鼓励非湖南省户籍人员留县(区)过年十项举措的通知》(长县政发〔2021〕2号)规定,经企业申报、区人才办初审、区人力资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复审、管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和公示等程序,现已进入拨款环节,请各单位点击下载“财政拨款收款凭据”(详见附件),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于2021年7月29日(下周四)12:00之前,提交至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办事大厅21号人才窗口。
联系人:于先生84020836
长沙经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