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下午,由长沙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的《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又称“长沙人才新政22条”)正式发布。
新闻发布会上,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湖南湘江新区党工委书记陈文浩发布这一政策。新政最大的亮点可以用“四个百”来概括,即投入百亿资金,惠及百万人才,提出百项政策点,为人才的就业创业提供最大的便利和支持。
陈文浩市长在发布会现场
未来五年,长沙将投百亿资金深入实施“芙蓉英才星城圆梦”推进计划,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其中高精尖人才引进培育奖励资金8亿元以上,高校毕业生补贴资金20亿元以上,高技能人才奖励补贴资金3亿元以上,紧缺急需人才和国际化人才引进培育资金6亿元以上,支持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资金10亿元以上。
此外,还将组建规模不低于80亿元的各类产业扶持基金,并对人才创办企业实施动态支持政策。重点引进培养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补贴,同时分别按200、150、100平方米标准以区域同期市场均价给予全额购房补贴。若对长沙市发展有重大贡献、能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产业领军人才及团队,最高可获得1亿元项目资助。
未来五年,长沙还计划吸引储备100万名青年人才在长就业创业。实行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推行“先落户后就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凭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给予在长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的特殊购房优惠政策。
对新落户并在长沙工作的博士、硕士、本科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两年内分别发放每年1.5万元、1万元、0.6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博士、硕士毕业生在长工作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接下来,长沙经开区将抓好政策落地,充分用足、用好、用活上级政策的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既全方位承接,又差异化激励的配套政策,更好地为园区人才提供优质服务!
附件:长沙人才新政2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