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引进培育技能人才实施办法》(长经开管发〔2019〕48号)规定,长沙经开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开展技能人才引进培育奖励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长沙经开区企业工作,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二)在长沙经开区工商、税务注册登记,且在安全生产、环保、信用、社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的企业。
(三)经教育或人社部门批准成立的技职院校。
(四)经教育或人社部门批准成立,具有办学考证资质的培训机构。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2020年5月18日至6月19日。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申报以单位为主体,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国家职业资格以2019年人社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列举名称为准。
(三)学历或资格证书验证:
1.技职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结果(http://jxzs.mohrss.gov.cn);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结果(http://zscx.osta.org.cn)。
(四)资料审核及装订要求:
1.所有复印件均需申报单位签署“已核,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字样,审核人落款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2.提交申报资料时,须同时提供各项证书(学历或资格证书除外)原件,核对后当场予以退还;
3.申报资料要求按照A4规格胶装成册,如同时申请多项补助,资料重复部分只需提供一份,其余资料分类整理。
四、注意事项
(一)对“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一)款申报对象工作时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
(二)申报材料须提供纸质档和电子版各1份,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区管委会综合楼203办公室(星沙三一路2号)。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4020027,13574062294(左雄)
电子邮箱:csjkq@163.com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附件2:《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引进培育技能人才实施办法》(长经开管发〔2019〕4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