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入区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7〕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17年度职称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区工作,具备中专(同等)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取得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的一线工程技术类高技能人才,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 二、申报条件: (一)初认条件 1、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申报“员”级; 2、大学专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申报“助理”级(毕业后3年); 3、大学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申报“助理”级; 4、取得双学士学位毕业当年,申报“助理”级; 5、获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1年),申报“中级”; 6、取得博士学位毕业当年,申报“中级”; 7、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合格出站后,可直接申报“高级”级。 备注:申报时递交下述材料清单表格中“认定类”资料。 (二)晋升条件 1、大专学历,“助理级”满4年,可参加“中级”评审,“中级”满7年可参加“高级”评审。 2、本科以上学历,“助理级”满4年,或取得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可参加“中级”评审; 3、获博士学位,“中级”满2年,或取得高级技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的,可参加“高级”评审。 4、“高级”满5年,可参加“正高级”【研究员级(工程类)】评审。 备注:申报时递交下述材料清单表格中“评审类”资料。 三、申报要求: (一)学历与专业: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的专业须一致或相近。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参评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和论文: 1、自2017年起,申报参评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不作要求,用人单位聘任时,可根据岗位特点再作规定。申报参评高级职称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不作统一要求,不作为必备条件,由各评审机构自主赋予一定评价权重或作量化加分。 2、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申报参评职称的必备条件,但应当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各评审机构须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40号)的要求,在高级职称评审时对参评人员近5年继续教育情况(其中取得硕士学位人员申报参评卫生计生系列副高级职称为4年,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为2年)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作为评价指标之一,设置为权重项占3%,设置为加分项则为总分值的3%。 3、各评审机构在评审时要对论文、科研成果和发明专利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可实行权重设置或加分上限设定。 (三)年度考核: 根据湘人发〔1999〕37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正常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人员,其任现职以来每年的年度考核结论均须为“合格”以上;破格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人员,其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论均须为“合格”以上,并须有一年的考核结论为“优秀”。凡申报者,高级须提供任现职以来近五年(2013-2017年)的考核登记表,中级须提供任现职以来近四年(2014-2017年)的考核登记表,每年的考核结论须达合格以上。因2017年度考核还未进行,2017年度考核表可免于提供。 (四)申报单位管理服务: 1、成立评议组。自2017年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再进行职称资格条件审查,由用人单位成立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评议组(不得少于3人),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基本条件、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初审,评议组成员需在评审表上签署意见。 2、资料审核。参评人员申报参评职称,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参评人员需在评审表中作出个人承诺,并由本人亲笔签名。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对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并在参评人员职称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签字,对材料的真实性、参评资格初审以及推荐程序负责。 3、公示推荐。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须按要求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在参评人员职称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标注,无异议者方可申报材料。 (五)工程类申报专业明细:目录附后 (六)考评结合专业说明:经济、财会、审计、计算机软件等中级是以考代评,高级是考评结合,申报资料除专业成绩单外与工程类相同。 四、申报材料: (一)初次认定申报材料: 1、《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一式两份; 2、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两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后面写明单位和姓名)。 备注:单位统一申报需提供申报人员花名册(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个人申报需提供联系方式。 (二)评审申报材料: 1、《评审材料目录》; 2、《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不参与装订,粘贴照片; 4、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5、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任现职的聘用合同(是职称资格聘书不是劳动合同)复印件; 7、《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高级是近5年,中级是近4年); 8、《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 9、个人述职报告(一式5份,其中1份装订入册); 10、《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11、奖励证书复印件、外语成绩单、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和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12、人社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13、参评论文原件及其它论文复印件; 14、科研项目及鉴定材料; 15、其它材料。 16、两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后面写明单位和姓名)。 备注:除《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外,其余资料对照《评审材料目录》和《资格审查材料目录》胶装成册。 (三)考评结合专业高级申报材料: 1、上述评审申报材料; 2、成绩单原件。 五、其它注意事项 1、所有复印件都需要参评人员所在单位签署“已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审核人落款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凡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名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2、所有表格不得随意调整其格式,须双面打印。 3、评审申报资料分别严格按照《评审材料目录》、《资格审查材料目录》胶装成册,拒收散装或随意夹订材料。申请人将申报材料装入资料袋,并注明联系方式。 4、申报表格中申报单位及部门签章处务必要按照表格要求签字盖章,专家评议组意见栏至少要有3人签署意见。 5、所有年度考核记录,应定等级,如:优秀、合格,不得填写“同意申报”;考核表落款时间应为当年底或次年初,如:2016年年度考核表落款时间应为2016年12月或2017年元月。 6、《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的单位和部门意见栏,建议签署“情况属实”,不得签署“同意申报”。 7、中级论文不要求发表,但务必严格遵守论文书写格式,不得雷同,题目不要过于空泛,要区分工作总结,字体采用小三或四号。 8、个人述职报告,最好能将基本情况、个人经历、获得奖励、个人业绩等分段落说明,字数务必达到2000或3000要求,字体建议采用小三或四号。 9、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学历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 10、申报人员呈报的相关材料,须按要求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填写《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申报公示表》,由各单位加盖公章后一同装订送审。 六、申报时间: 1、请高级参评对象务必于11月10日前,初、中级在11月23日前到经开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递交申报材料,过期不候; 2、职称评定工作的有关文件、表格及材料要求,可登录长沙经开区人才网查询、下载(http://www.jkqrc. com→职称评定→表格下载); 3、申报费用:初级115元/人、中级215元/人、高级400元/人,资料袋另计,按照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3〕74号)的标准及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函》(湘财综函〔2017〕20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中的资格审查费”的要求执行。 七、参评报名: 1、报名地点:长沙星沙三一路2号经开区管委会综合楼104室 2、咨询电话:0731-84020836、84020027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职称表格附件.rar